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執行單位︰大台中數位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19:00截止
參賽資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含高職)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線上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6vfqB6henZ3C5eYc8
徵選主題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為保障請求權人之權益,以法律強制規定汽、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如被保險汽車肇事致受害人遭受傷亡,可由保險公司對請求權人負保險給付之責(含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使汽車交通事故請求權人獲得基本保障,讓汽車交通事故之加害人亦能減輕賠償負擔。
(二)提醒汽、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所有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期間屆滿前,要記得辦理續保。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條之1規定,投保義務人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期間屆滿逾六個月,仍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再行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者,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四)為加強交通安全宣導,以上述徵選主題(一)(二)(三)外,並提醒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如年輕族群(18-24歲的騎士)是機車事故的高風險群,學生結伴出遊時,駕駛交通工具行經路段或路口須「慢、看、停」減速慢行;注意左右來車並禮讓行人;不搶黃燈也不搶先左轉;務必全程配戴合格安全帽;嚴禁行駛中佩戴耳機聽音樂;滑手機或疲勞駕駛;遠離與大型車旁併行。要有「路權觀念」;「注意車前狀況並保持安全距離」;「切勿超速、無照駕駛與酒後駕車」等正確駕駛觀念,以提升行車安全,避免年輕騎士喪失寶貴生命憾事一再發生。
徵選規格
(一)參賽作品須為115年攝製完成,且未獲獎之作品。
(二)參賽作品影片長度1分鐘內(含片頭片尾)。
(三)像素須至少為1920(W)×1080(H)之avi/mov/mpg/wmv/mp4格式。
(四)參賽作品須於YouTube影片詳細資料欄註明片名,但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感謝名單之姓名資料。參賽作品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頭及片尾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
(五)參賽作品之對話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未上字幕者,視為規格不符。
(六)本活動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創作,其不限表現形式與手法,作品類型(如劇情、動畫或紀錄片等)之影片亦可單人拍攝或組隊參加(每隊最多10人)均可,惟非著作權保護之創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選或取消資格。
(七)參賽作品需符合本計畫規範之條件及規格/格式,並成功上傳至YouTube,務必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開放嵌入碼,線上報名時以影片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公布時止。
(八)得奬作品依主辦單位通知,於指定期限內,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主辦單位要求修改作品內容,並提供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主辦單位將由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為未曾獲獎者,且一稿不得二投;規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評選,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須返還得獎獎金、獎狀,同年內有其他作品參與國內其他競賽,二則作品相似度須低於40%。
(二)影片中所使用之素材(包含音效、音樂、動畫等),請務必自行於參賽前取得版權或合法使用權,並將授權書或證明資料一併附於報名資料內。
(三)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本基金無關。
(四)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五)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基金保留修改之權利。
個資蒐集同意聲明
1.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其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不限報名表內所列。
2.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行政管理及業務營運等相關目的所須,以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確認身分,與其聯絡,並於活動期間及活動結束後得繼續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3.參賽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就其個人資料向主辦單位行使下列權利:(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五)請求刪除。但如係基於行政管理及業務營運等相關目的所必須,或其他法令有所規範者,主辦單位得拒絕之。
4.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但因參賽者提供資料不足或有其他冒用、盜用、不實之情形,可能將不能繼續利用主辦單位所提供之行政管理各項服務或影響其繼續利用之權益。
5.參賽者保證於活動期間或活動結束後,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如因違反法令而蒐集、處理及利用他人個人資料,致他人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若有任何疑問您可電洽主辦單位的服務專線。請問您是否願以電子文件方式同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請注意,此處點選同意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之書面同意效果。)
